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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民融合国防军工行业产品推荐目录

                  ---深入实施军民融合  促进经济与国防同步发展

 

各企、事业单位: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53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努力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军民融合就是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经济建设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丰富军民融合形式,积极探索新时期军民融合式发展新模式,真正形成各具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长期以来,军地各级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在军民融合发展上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促进了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的同步增长。为了更好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努力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指导思想,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引导社会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引导民企进入军民融合互促领域,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事业协同发展。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经科技部(99)国科高便字第213号文批复)和北京天舟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于20166月开始启动“军民融合国防军工行业产品推荐目录”的申请和收录工作。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请详细阅读《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须知》,认真填写《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发邮件至627275153@qq.com;或传真至(0108810 0518830  

值班手机(1):187-1010-2955 刘先生

值班手机(2):133-6666-1026 王先生

 

                           

                                                                                           北京天舟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附:《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须知》

一、《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简介

《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是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20153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努力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指导思想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为了推进军民互动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速军工和民用技术相互转化,推动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基础融合发展而设计的。《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在国防军工领域、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核等行业范围内共享使用。

《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将提供给军队、各大军工集团、国防军工行业各研究院所、企事业单位无偿使用,并对重点项目、重点产品成立专门机构予以推荐、并在军工行业内进行项目对接。

二、申请《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的“参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2.能为国防军工提供配套的技术、产品,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军队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充说明: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应提供完善的知识产权证明。

 从事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应提供注册产品相应的销售授权文件。


三、军民融合渠道“民参军”办理流程

1、“民参军”企业认真填写《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

2、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将于收到注册申请表二个月内完成对申请企业的审核复核;

3、国防科技专家去企业考察,邀请企业代表来国防科技、航天城、总装备部考察;

4、双方签订合同,办理军民融合“民参军”手续;

5、在解放军总装备部或总后勤部召开“军民融合”会议,邀请军工界领导、军工行业专家及“民参军”企业代表参加,向“民参军”企业颁发牌匾、证书或证件;


四、军民融合企业所享有以下权利和服务

1、成为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会员,享有中心会员一切待遇和权力。

2、“参军”企业获得由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颁发的《军民融合国防军工推荐产品》牌匾或《军民融合国防军工渠道供应商》牌匾;

3、“参军”企业其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在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dstpc.org得以重点公示;

4、在中国国防科技信息网www.dsti.net(中国最权威的国防科技信息网络)的黄页栏目和商城栏目上进行“参军”企业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重点公示。

5、中心将为“参军”企业在中国国防科技信息网www.dsti.net的中心专区,提供与其企业网站链接服务。

6、“参军”企业核心人物(一企业限1名额)成为国防科技机要情报员或机要信息专员;国防科技机要情报员是中国国防科技军民融合领域重要思想库和信息库的一线要员,主要负责军民融合思想库和信息库建设;负责向军工行业搜集和提供优质社会资源和民间高新技术产品(即“民参军”)负责将军工高端科技和军工安全保障体系以不同形式向民间和民企转化(即“军转民”),促进经济与国防的协同发展。

7、每年举办一届大型的“军民融合信息论坛暨产品展示会”, “参军”企业与军工企业、军方采购部门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促进军民融合的快速发展。 届时将邀请“参军”企业代表参会并参与讨论,交流相关信息(享有10-15分钟的大会演讲,同时在大会现场出现“参军”企业标识及POP广告)。中国国防科技信息网对会议进行现场采访,会后进行专题报道。

8、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产品数据库及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将《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不定期向各大军工集团、相关部队单位及国防军工行业各科研、生产单位进行推荐,协助“参军”企业了解、参与和投资国防军工项目,挖掘良好商机。

9、每年隆重推出《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系列丛书或专刊。丛书或专刊对“参军”企业进行大幅度专题报道,“参军”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产品形象在丛书中得到大版面公示。丛书或专刊由国防科技出版社、解放军出版社或中国文献出版社权威出版,全国、全军统一发行。


五、军民融合渠道费

1、企业军民融合渠道费:“参军”企业成为“军民融合国防军工渠道供应商”称号。

企业军民融合渠道费:30000/3年;  50000/5

2、产品军民融合渠道费“参军”产品成为“军民融合国防军工产品推荐目录”称号。

产品军民融合渠道费:15000/1/系列; 30000/3/系列



 



六、项目申请表格